| 您的位置:首页 >>机构设置>> |
|
河南省地矿局第三地质调查队机构设置一览表 |
|
行 政 机 构 |
||||||||||||||||
|
|
|
|
|
|
|
|
||||||||||
|
辅助生产与服务单位:
基地管理中心
医务所
驻外办事处:
驻印度尼西亚办事处
驻内蒙古办事处
|
科研生产单位:
地质矿产: 基础地质分队 矿产评价分队 地球物理勘查分队 地球化学勘查分队 综合研究分队 岩矿测试中心 资源利用调查中心 矿产开发:
信阳磊富矿业有限公司 商城钼矿勘查开发研究院
工勘施工: 工程勘察分队 钻探工程分队 工程测绘分队 环境地质分队 工勘施工发展中心 |
多种经营: 化工地质分队 非金属研究室 宝玉石调查分队 汽车队 地质图文中心 基地绿化分队 环境工程分队
|
||||||||||||||
|
在队长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分管、主管工作的领导和协调,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协助队长拟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长远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各单位对各项政策、规定的落实和实施;协助队长参与全队的生产经营管理和重大问题论证决策;协助队长解决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有效地协调本队与外部的工作和经济关系;协调抓好各单位基础性工作,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
队长助理:高
明 |
|
队长助理兼副总会计师 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控制和使用资金;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资金开发与使用,努力节约降耗、提高经济效益;建立建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负责对全队财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和考核;协助队长对全队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基本建设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队工资、奖金分配方案的制定,参与队重大经济合同和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负责全队事业、企业财务工作的依法、合规运行。
队长助理兼副总会计师:蒋
斌 |
|
协助总工程师管理全队生产技术及科研工作,拟定全队技术、科研年度计划与长远发展规划;协助总工程师负责队技术力量、技术设备和科技进步方面的统筹规划,促进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应用和推广;协助总工程师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督促、检查、落实质量责任制,对提交的成果报告负质量责任。
副总工程师:彭 月 英
李 大 好 马 宏 卫 李 法 岭 |
|
负责队行政事务和队务会议、队长办公会议等行政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协调队属各科室(部门)、各单位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队行政工作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督促队政务工作的开展和落实;负责对外联络、接待、信访、外事、保密等工作;负责队行政、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和地质资料管理工作;负责队收、发文签批及队文件、报告编印发工作;负责队网络维护管理和办公自动化建设工作; 负责队其他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主 任:彭 月 英(兼) 传 真:0376—6223946 |
|
负责郑州片区对外联络、接待、收、发文件等工作; 负责队内职工出差到郑州的接待工作。配合队搞好郑州基地建设;负责其他日常事务工作。
主 任:廉宏涛 |
|
负责队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文件制定、实施和监督;负责队属企业经济运营情况分析,为队实施控制和决策服务;组织、指导企业进行改制工作; 参与发展规划、经营计划、管理经营目标任务制定与考核;为“走出去”发展工作提供支撑服务,负责队投资论证工作。负责全队设备购置与管理工作。 主 任:杨 宏 成(兼) 联系电话:0376—6795119 |
|
|
负责传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劳动、人事、工资、福利、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负责组织实施; 负责队机构设置、定员定编方案,负责职工的录用、调配和辞退等工作;负责队劳动工资管理和劳动工资统计及队科技干部管理和职工教育工作;负责社会养老、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和生育保险的人员变动及费用上缴工作;负责队一般职工的年度考核和下岗职工管理工作,负责队职工退休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全队 劳动考勤考核、工资发放管理及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队及所辖居住区域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中层干部选聘考核、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科 长: 刘 权 宽 联系电话:0376—6795116 |
|
|
贯彻执行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等财务管理相关制度;负责队和队属独立核算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队和队属独立核算单位日常会计核算和计划定额、统计工作;负责队和队属独立核算单位年终财务决算和统计年报工作;负责队和队属独立核算单位年度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年度国有资产考核工作;负责队和队属独立核算单位的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工作;负责队和队属独立核算单位财务会计业务管理及其他相关工作。
副 科 长: 李照军(
主持工作) |
|
|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法规,组织制定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负责全队安全生产大检查,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队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工业卫生,组织对尘、毒治理工作的管理、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监督发放和使用管理,参与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设计,参加工程项目中劳动保护设施和特种设备安装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安全复核、考察与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积极做好经常性的职工安全教育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科 长: 陈 乃 虎 联系电话:0376—6795117 |
|
|
负责检查队属单位和本队职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队规章制度的情况;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队规章制度、决定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组织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队规章制度决定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其他监察工作。 主 任:陈 乃 虎(兼) 联系电话:0376—6795002 |
|
|
研究分析矿业权法律法规,负责国内外矿业权信息收集、分析,为队矿业权经营寻求最佳时机与途径;依法做好矿权管理。负责矿权申报建议,矿权申报资料制作、矿权延续中止及手续办理;参与矿权经营、矿权转让谈判工作;认真做好其它涉及矿权的地质工作。 负责地勘资质建设与使用管理;协助总工开展地质调查与矿权经营“走出去”发展工作。 主 任:李 大 好(兼) 联系电话:0376—6795168 |
|
|
根据队发展规划,编制上报、落实全队的建设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预算书,以及年度基建计划;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手续报批和委托设计文件的编制,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征地、拆迁、补偿和工程建设管理。负责基地维修工程预算审查和维修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委托设计图纸的审核,控制工程标准和造价,办理项目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前期手续,负责组织招投标工作,签定施工合同、监理合同等;做好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投资和工期管理工作,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使用手续,及时完成竣工项目的总结报告;做好年度统计、总结工作,整理、归档基建档案。 主 任:赵 玉 强 联系电话:0376—6795003 |
|
|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离退休(职)人员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局、队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待遇,组织离退休人员参加政治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对享受副处级待遇的干部做好文件传阅工作,党员活动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及队党委工作安排进行;经常听取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如实向队领导反映离退休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保持离退休队伍的稳定;负责对本队离退休人员家访和病、伤住院者的慰问工作;经常开展适合 老年人的文体活动;认真落实生活待遇和工作发放;搞好两基地活动室环境卫生。 主 任:徐 国 英 联系电话:0376—6795121 |
|
|
传达、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局(市)党和组织部门有关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队党委会、党委中心组学习等党务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负责全队 精神文明建设、对内对外宣传报道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队 中层干部管理、年度考核和任免考核考察工作;负责党员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负责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察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组织关系接转等工作;负责落实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负责队党委其他日常工作。 主 任: 龙 斯 雄 联系电话:0376—6795002 |
|
|
在队党委和上级纪检部门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执行党和纪检方面的决议、决定;负责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维护的党的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做好队党风廉正建设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受理党员报告,申诉以及群众来信、来访,受理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或撤消对案件中党员的处分;认真做好其他日常工作。 书 记:龙 斯 雄 联系电话:0376—6795008 |
|
|
|
|
认真传达贯彻队队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经常向队党委和上级团组织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根据队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部署,计划和安排全队团的工作,并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定期召开团委会和团委扩大会议,了解和掌握基层团干部的工作、思想和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团干部的选拔、培养和教育工作;深入调查研究,经常和青年谈心,做青年的知心朋友,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围绕党委为中心,组织和开展各项团的活动,积极完成队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副 书 记: 陈 国 波(主持工作) 联系电话:0376—6795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