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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地三调工字[2006]14号
关于印发《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的
通
知
队属各单位、各基层分会:
为了鼓励广大职工重视教育,注重人才培养,队工会制订了《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对职工子女考入大学的进行奖励;现将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
二OO六年八月一日

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
为了鼓励广大职工重视教育,注重人才培养,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奖励的范围:
地调三队在册职工的子女(含继、养子女)。
第二条
奖励的对象:
在高考中考入国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院校的。
第三条
奖励的标准:
1.考入国家重点大学的,奖励3000元。
2.考入国家二类本科院校的,奖励2000元。
3.考入国家三类本科院校的,奖励1000元。
4.考入专科院校的,奖励500元。
第四条
奖励的凭据:
奖励以高考成绩单和入学通知书为依据。
第五条
奖励的程序:
凡申请奖励的职工子女,必须书面申请并提交高考成绩单和入学通知书复印件各一份,经队工会核查,报队审定后给予奖励。
第六条
本办法从2006年7月1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队工会。

关于《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
有关内容解释的通知
队属各单位、各基层分会:
经研究决定对《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有关内容解释如下:
一、《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第二条
奖励的对象:“在高考中考入国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院校的。”仅指高中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不包括中专考入大专、大专考入大学本科的考生。
二、高中生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入大学的考生,根据《职工子女考入大学奖励办法》获得队奖励后,如果不入学或中途退学、辍学;队上将收回其所获得的考入大学奖励。
特此通知
二OO六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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