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干部工作机制 促进人才脱颖而出
——组织部门如何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的几点思考
(第三地质调查队政治处)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而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就是要实现经济社会更快更好的发展。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的发展观,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也是全面实现河南地矿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那么作为组织部门如何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保证呢?我们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努力。
一、要用科学发展观选拔任用干部
(一)转变观念,树立科学的人才观。
首先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就是要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充分认识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或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为推进社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作为我们地勘单位来说,无论是党政人才、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还是技能人才,只要为地勘事业付出劳动,做出贡献,创造价值的都是人才。过去我们只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作为人才,而把那些有一技之长的实用人才被人为地划在人才范围以外,其实这些人才同样会给社会创造财富。因此,我们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鼓励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只有这样,才能使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其次要坚持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把选人镜头对准那些品德高尚、为人正派、工作扎实、埋头苦干、不事张扬的干部。周恩来同志说过:“选拔干部的标准,政治标准和工作能力,两者是缺一不可的,而政治上可以信任是先决问题”,宋朝宰相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根据德才把人分为四类,德才全叫“圣人”,德胜才叫“君子”,才胜德叫“小人”,德才皆无叫“庸才”。德和才的关系应该是德在才先,德较才重。若无德之人当政,就会损害人民的利益,败坏党的形象。因此,我们选拔使用干部必须讲条件、凭政绩、论公认,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工作热情高、思路新、有魄力、有创劲、作风扎实,又不计较名利的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让不思进取、工作飘浮、善做表面文章者没位置、没市场。真正做到“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其三,选拔干部还应该看主流、看本质、看发展、看全面,不求全责备,以瑕掩玉;要尊重特点,包容个性,不能用一尺衡量。用人之长,容人之短是唯才是举的一个重要原则。唐代陆贽说:“若录长补短,则天下无不用之才;责短舍长,则天下无不弃之士”。从一定意义上讲,优点突出的人,往往缺点明显;能力出众的人,往往个性鲜明。因此我们必须坚持唯物辨证法的观点,扬长避短,使各类人才有创业的机会、干事的舞台、发展的空间。
(二)要建立适应各类人才涌现的体制和机制。人才工作的活力取决于人才工作的体制和机制。过去在一些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选人用人的机制性问题,人才的选拔任用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无形中耽误了人才的成长,贻误了事业的发展。只有真正贯彻“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才能建立起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如在党政干部任用上,要扩大民主,加强监督,重公论,重程序;选聘企业经营者要逐步探索坚持干部标准同市场化相结合的原则等,通过健全公开选拔制、竞争上岗制、差额考察制、任前公示制、试用期制、干部选拔工作责任制等有效制度,使各类人才各尽其能,在激烈的竞争氛围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促进人才成长与发展的良性循环。同时还要建立一个引导和促进人才合理活动的机制。通过出台政策、定期举办人才交流会、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等措施,合理引导人才交流活动,让人才拥有选择与被选择的权利,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潜能。
二、要用科学的发展观改进干部评价机制和办法。
(一)建立和完善干部评价、监督制约机制
要逐步建立一套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能综合评价人才优劣的科学的量化标准,增大考核结果中客观依据的比例,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努力实现考评的客观与公正,要建立干部考察、干部监督的新机制,使组织和纪检部门在干部管理工作中能有机的结合,让干部放心干事让干部干净干事。形成一个既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又有利于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科学机制。
(二)要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本着分类指导、科学合理、易于考核、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以实绩为核心,包括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在内的评价标准,使对干部的评价更加真实、全面、客观。党政人才的评价重在群众的认可和工作实绩,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评价重在经营业绩和财务指标的综合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重在业务技术水平和业内的贡献。
干部评价要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科学地、准确地评价干部的优缺点,既要尊重多数群众的选择,又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要注重评价结果的运用,强化激励机制,形成优秀干部有成就感、平庸干部有压力感、不称职干部有危机感的工作气氛,促进干部勤政、廉政、优政。还要加强干部考察队伍建设,选派那些求真务实、公道正派、严谨细致、精通业务、作风过硬、政策水平高的人从事考察工作,确保考察质量。
三、要用科学发展观加大干部奖励力度。
要坚持在干事创业中激励约束干部,强化对干部的激励约束,形成有功必奖、有过必罚的有效机制,是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手段。造就一支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必须从健全机制入手,进一步强化对干部的激励约束。
(一)健全激励机制。
对干事创业、实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提拔重用,提供干事创业的更大舞台。不断树立干事创业的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谁干事创业谁光荣的良好氛围。对党政干部、经营管理干部、技术干部实行不同的考核奖励办法,对干事创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干部要重奖,使他们政治上有地位、经济上得实惠。同时,还要积极探索年薪制、股权制、期权等多种形式的分配,鼓励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等生产要求参与收益分配措施,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充分体现人才价值方面发挥的作用。同时,我们还要建立为人才提供生活、学习、工作的体制和奖励措施。
(二)保护干事创业的干部。
改革会有风险,干事难免失误。对于那些敢于干事创业而出现失误的干部、得罪人的干部、有争议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干出成绩引来忌妒的干部、大胆干事得罪人的干部、因客观因素出现失误的干部,既要肯定成绩,又要帮助教育;对有争议的干部,要深入分析,正确对待;对有棱有角、敢于冒尖,但同时也有某些缺点的干部,要做到“论大功者不录小过,举大善者不疵细瑕”。与此同时,综合运用组织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法律监督等多种手段,强化对干部的监督,使干部行使权力的全过程置于有效的监督之下。
(三)坚决淘汰相形见绌的干部。
造就一支干事创业的干部队伍,必须加快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干部工作机制,坚决把那些不干事创业、相形见绌的干部及时淘汰出局。实行辞退和辞职制度,对那些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干部,令其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并追究党纪、政纪直至法律责任。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依据考核结果,按照一定比例,分别采取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等措施,或给予降职、免职等处分,以形成一种不甘落后、你追我赶的良好局面。
总之,我们要建立健全和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形成以企业发展目标为导向,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业绩为重点,由品德、知识、能力等要素为评价标准,体现物质激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促进个人成长与企业发展相协调的干部管理新机制,以激发各类人才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促进地勘经济全面协调发展。
2004年7月22日